校内各单位:
为优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提升师生出国(境)交流积极性,现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邑大〔2024〕12号),结合工作实际,对《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一、根据申请人员类别,将申请表分为两类:分别为《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教职员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全日制在校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附件2)。
二、根据出访实际,调整申请时间。原则上,教职员工须于计划出国时间60天前提交申请表,须于赴港澳台时间30天前提交申请表;全日制在校生须于计划出国时间60天前、赴台湾时间30天前、赴港澳时间15天前提交申请表。
三、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新增持有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教师的审批内容。
教师出访港澳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人才签注:学术出访、非涉密或行政人员、校内在职副高级职称(含)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须自行向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人才签注。
持有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的教师,参照《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校内审批手续后,可持人才签注赴港澳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即日起,将启用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官网“下载中心-出国(境)申请栏目”(/wsc/xzzx/cgjsq.htm)下载表格使用。原《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同时废止。
附件:1.《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教职员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2.《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全日制在校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