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不动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第2次会议决定,对南主楼、学生综合服务中心部分处室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原位于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的教务处教务科、学籍科与考务科调整至南主楼218、219室;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南主楼238室;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财务处业务点调整至南主楼六楼602室。
2.原位于南主楼二楼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及其所属相关科室,整体搬迁至学生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3.原位于南主楼三楼的全面育人中心办公室及美育教研室分别调整至南主楼二楼224、225室(注:因新办公点正在维修,办公地点暂在南主楼339、350室)。
4.原位于南主楼六楼的学报编辑部(高教研究所)调整至南主楼二楼221、223室,学报编辑部主任室调整至南主楼二楼222室。
5.原位于南主楼六楼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办公室(601、603室)调整至南主楼六楼628、630-2、626-1室。
6.原位于南主楼六楼的数字化信息办公室调整至南主楼六楼613、615-1室(注:因新办公点正在维修,办公地点暂在南主楼608、612室)。
7.原位于南主楼五楼的发展规划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校地融合发展办公室合署)调整至南主楼六楼659、657、601、603室。
8.原位于南主楼五楼的医学院(筹)执行院长办公室调整至南主楼229室。
党政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